一、弱勢定義:係指接受補助國民中小學代收代辦費之學生。
二、經歷兩週停課不停學「弱勢家庭」已提出4Gsim卡且已經解決上網問題者,無需再填報。
三、旨揭填報為弱勢家庭內同一戶如有2人(含)以上,且無網路環境或網路環境不穩定者提出申請,優先填報。
四、依上開條件須申請者,請逕洽本府教育處網路中心(8462860分機502張雅惠小姐或分機509陳毓倫先生)。
五、下載借用單請至花蓮縣停課不停學專區--設備盤點--4G WIFI分享器租用填表。
六、500台分享器係由慈濟租賃,感謝廠商提供品質非常優良的設備。請提醒學童,善用與保護分享器,盡量避免毀損。
七、操作說明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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